攝心之法,莫先於至誠懇切。心不至誠,欲攝莫由。既至誠已,猶未純一,當攝耳諦聽。無論出聲默念,皆須念從心起,聲從口出,音從耳入。……
所謂十念記數者,
當念佛時,從一句至十句,須念得分明,仍須記得分明。至十句已,又須從一句至十句念,不可二十三十。
隨念隨記,不可掐珠,唯憑心記,
若十句直記為難,或分為兩氣(念),則從一至五,從六至十。
若又費力,當從一至三,從四至六,從七至十,作三氣念。
念得清楚,記得清楚,聽得清楚,妄念無處著腳, 一心不亂,久當自得耳。
錄自印光大師《復高邵麟居士書四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