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

雜阿含經與攝事分--讀書筆記


 (圖片來源:AI生成畫)


#《雜阿含經》,是每一位修學佛法者所應該閱讀探究的聖典

1.「《雜阿含經》(即《相應阿含》,《相應部》),是佛教界早期結集的聖典,代表了釋尊在世時期的佛法實態。佛法是簡要的,平實中正的,以修行為主,依世間而覺悟世間,實現出世的理想——涅槃。在流傳世間的佛教聖典中,這是教法的根源,後來的部派分化,甚至大乘「中觀」與「瑜伽」的深義,都可以從本經而發見其淵源。這應該是每一位修學佛法者所應該閱讀探究的聖典。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a1a2-6)


#《雜阿含經》之稱名

「種種事相應教所集成的,為什麼不名為「相應」,而稱為「雜」呢?
雜與相應,同是 Saṃyutta, Saṃyutta 的對譯,只是譯語的不同。在中國文字中,「雜」不一定是雜亂,「間廁」正是次第相間雜的意義。相應修多羅的結集,如《瑜伽論》所說:「結集如來正法藏者,攝聚如是種種聖語,為令聖教久住世故,以諸美妙名句文身,如其所應,次第安布,次第結集」[3]。原始的結集是:隨義類相同的,分為不同部類,次第安布,集成種種相應。相應修多羅,不只是相應,又有相次相間雜的意義,所以古人多數譯為《雜阿含經》。
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p. b6a10-b7a1)[3] 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二五(大正三〇.四一八下)。《顯揚聖教論》卷六相同(大正三一.五〇八下)。 

 

#《雜阿含經》次第鮮明本

1. 《瑜伽師地論》「攝事分」

2.1「呂澂發表了〈雜阿含經刊定記〉,依《瑜伽師地論》,知道四阿含經是依《雜阿含經》為根本的;《瑜伽論.攝事分》中,抉擇契經的摩呾理迦(本母),是依《雜阿含經》的次第而造。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a1a8-10)

2.2「到近代(民國十二年,西元一九二三年),支那內學院呂澂,發表〈雜阿含經刊定記〉,證明了《瑜伽師地論.攝事分》的〈契經事.擇攝〉,實為《雜阿含經》主體的本母——摩呾理迦。
論文從卷八五到九八,凡一四卷
;依論義對讀經文,經文應有二二卷,但一卷已經佚失,只存二一卷[4]。
這樣的經論對讀,《雜阿含經》主體的分部與次第,總算已充分的明了出來。
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b2a11-15)[4] 《內學》第一輯(一〇八——一〇九)。 

3.印順法師再根據呂澂〈雜阿含經刊定記〉,著有《雜阿含經會編》。


 #《雜阿含經》次第紊亂本

1.「現存漢譯的《雜阿含經》,內容缺佚了二卷(古人以《阿育王譬喻》補足),次第也大有倒亂,所以全經的組織部類,無法明瞭。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a1a7-8)

2.「日本昭和十年(西元一九三五年)出版的《國譯一切經》,《新訂雜阿含經》,繼承姉崎正治的考校分部(論文發表於西元一九〇八年),沒有能重視中國學者研究的業績,在部類次第上,仍不免有所倒亂!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p. b2a15-b3a2)

3.「《雜阿含經》的另一譯本,題名《別譯雜阿含經》,二〇卷(麗藏本分為一六卷,次第極為紊亂);內分二誦,《大正藏》計數為三六四經。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b3a10-11)


#《雜阿含經》以十經為一偈

「《阿含經》的集成,從來就有攝頌,大致以十經為一偈,以便持經者的記憶。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b2a2-3)


#《雜阿含經》,部派所誦

@「關於《雜阿含經》,當然是原始佛教聖典,但不可不知道的,那就是:
現存的原始佛教聖典,都是部派所誦出的。
漢譯《雜阿含經》,是上座部中,說一切有系的誦本。......說一切有部的聖典,可以對勘現存巴利的《相應部》,但應從說一切有系傳承的立場,去治理、研究。
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b3a2-9)

@「《雜事》是說一切有部律,《雜阿含經》是說一切有部的誦本,《瑜伽論》多少採取經部說,經部也是從說一切有部分化出來的。所以,《瑜伽論》與《雜事》所傳,與漢譯《雜阿含經》相合,可見「事相應教」的次第成立,以《雜阿含經》為根本的傳說,是屬於說一切有部的,是上座部中說一切有系的古老傳承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b9a7-10)

@「《雜阿含經》的另一譯本,題名《別譯雜阿含經》,二〇卷(麗藏本分為一六卷,......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b3a10-11)
@「《別譯雜阿含經》是古譯,比五〇卷本的譯出為早,所以「別譯」二字,不是初譯的經名,而是後人附加的。二〇卷本的《別譯雜阿含經》,只是五〇卷本的一部分,次第相同,而文義略有出入。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b4a4-6)

@「這部二〇卷本,比之五〇卷本,不只是不同部派所傳誦,也是不同的組織。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b5a2-3)

@「《別譯雜阿含經》,全部都有攝頌(偶缺),比對《雜阿含經》,凡一七卷。這樣,依《瑜伽師地論.攝事分》,得二一卷的次第;依《別譯雜阿含經》,得一七卷次第。在全經四八卷中,次第可見的,已有三八卷了。以此為基礎,相信《雜阿含經》全部次第的整理,誦品的分類,應該會更適當些。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b5a4-7)


#九事--就是「一切事相應教」的事,《雜(相應)阿含經》的部類內容

@「佛所說的,不外乎九事,就是「一切事相應教」的事,《雜(相應)阿含經》的部類內容。《雜事》也說到依種種相應,立為多品[4]。上來三說,今對列如下:


   〔瑜伽本地分〕 〔瑜伽攝事分〕〔雜事〕

   1.五取蘊──────3.蘊────────1.五蘊

   2.十二處──────5.處────────2.六處

   3.十二緣起─────6.緣起──────4.緣起

   4.四食─────── 7.食

   5.四聖諦──────8.諦───────5.聖諦

   6.無量界──────4.界───────3.十八界

        ┌────1.弟子所說──6.聲聞所說

   7.佛及弟子┤

        └────2.如來所說──7.佛所說

   8.四念住等─────9.念住等───8.念住等

   9.八眾────── 10.八眾─────9.伽他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p. b8a08-b9a6)[4] 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》卷三九(大正二四.四〇七中)。 

@「先明《雜阿含經》三大部類的第一部——相應修多羅,內容為蘊,處,緣起,食,諦,界,道品——七事。《瑜伽師地論.攝事分》中,卷八五到九八,共一四卷,就是抉擇經義的摩呾理迦。以論文對讀《雜阿含經》,可說是完全一致的。

......。由此可見,《雜事》以「處、界」為一類,〈攝事分〉以「蘊、處、界」為一類,都是依據後代論師的通說而改定的。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p. b11a12-b12a3)


#《雜阿含經》與〈攝事分〉

@「依論文,這部分是分為四分的;經與論的卷數,總列如下:

〈行(五蘊)擇攝第一〉……論卷八五──八八

經:卷一、卷一〇、卷三、卷二、卷五


〈處擇攝第二〉……論卷八九──九二

經:卷八、卷九、卷四三、卷一一、卷一三


〈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〉……論卷九三──九六

經:卷一二、卷一四、卷一五、卷一六、卷一七


〈菩提分法擇攝第四〉……論卷九七──九八

經:卷二四、(卷二五,佚)、卷二六、卷二七、卷二八、卷二九、卷三〇

依論文去對讀經文,可以確信〈攝事分〉所依的經本,與漢譯《雜阿含經》是一致的。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b12a5-15)


@「現在,把「修多羅相應」以外的論義,所依據的經典,列舉如下。凡攝頌所固有的,加頌目(「」)於上。

  • 《論》卷八七:

    • 《長含》(二一)《梵動經》[6]

  • 《論》卷八九:

    • 「業」:

    • 《中含》(一七一)《分別大業經》

    • 《中含》〈業相應品〉第二

    • 《中含》(一二)《惒破經》

    • 《中含》(一三)《度經》

    • 《中含》(一九)《尼乾經》

  • 《論》卷九〇:

    • 「三空性」:《中含》(一九〇)《小空經》

    • 《中含》(一九二)《大空經》

  • 《論》卷九二:

    • 「師弟二圓滿」:《中含》(一六三)《分別六處經》

    • 《中含》(一六九)《拘樓瘦無諍經》

  • 《論》卷九三:

    • 「甚深」:《中含》(九七)《大因經》

  • 《論》卷九四:

    • 「解」:《中含》(二三)《智經》

    • 《中含》(九)《七車經》

  • 《論》卷九五:

    • 「如理」:《中含》(一〇)《漏盡經》

    • 「攝」:《中含》(三〇)《象跡喻經》

    • 「集諦」:《雜含》(大正)九八四經

  • 《論》卷九六:

    • 《雜含》(大正)九六九經

    • 「愚夫」:《中含》(一八一)《多界經》

    • 「問記」:《中含》(一一九)《說處經》

    • 《中含》(二二)《成就戒經》

  • 《論》九七:

    • 「沙門」:《中含》(一〇三)《師子吼經》

    • 「沙門義」:《中含》(一六二)《分別六界經》

    • 「喜樂」:《中含》(一)《善法經》

    • 「一切法」:《中含》(一一三)《諸法本經》

    • 「梵行」:《中含》(一一一)《達梵行經》

    • 「數取趣」:《中含》(一一二)《阿奴波經》

    • 「超」:《雜含》(大正)一〇四二、一〇四三經。

    • 「二染」:《中含》(七五)《淨不動道經》。

依《雜阿含經》「修多羅相應」的次第,抉擇「事相應教」的《瑜伽論.攝事分》,包含了二十部以上的《中阿含經》;這些經,在赤銅鍱部的巴利藏中,有些是編入《增支部》的。〈攝事分〉又引用了「修多羅相應」以外的《雜阿含經》,如(大正藏編號)九六九經,與巴利《中部》(七四)《長爪經》相當。一〇四二、一〇四三經,與《中部》(四一)《薩羅村婆羅門經》;(四二)《毘蘭若村婆羅門經》相當。九八四經,就是《增支部.四集》一七九經。〈攝事分〉所引用的,「修多羅相應」以外的《雜阿含經》,都屬於「如來所說」。〈攝事分〉的抉擇經義,包容了「修多羅相應」以外的經典,確是值得注意的問題!」
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p. b15a01-b18a2)[6] 《長阿含經》(二一)《梵動經》,為法藏部誦本。赤銅鍱部所誦,為《長部》(一)《梵網經》。說一切有部也名為《梵網經》,但沒有譯出。依論義抉擇,還論到《中部》(一〇二)《五三經》。在說一切有部,《五三經》應屬於《長阿含》(《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》七二一)。


@
「呂澂作〈雜阿含經刊定記〉,判《雜阿含經》為四分十誦:

一、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,六誦;

二、佛弟子所說佛所說分,二誦;

三、道品分,一誦;

四、結集分,一誦。

這是依《瑜伽論.本地分》,又符合四分十誦的舊說[4],是比較適當的。

依此判別,呂徵以為:「此中卷數,舊刊排列無誤者,全經五十卷中,僅十二卷而已」[5]。

呂澂以為「如來所說」部分,原本也是次第集在一起的,所以覺得全經次第,舊刊幾乎全部都錯了。」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. b42a9-13)[4] 〈雜阿含經刊定記〉(《內學》第一輯一〇七——一〇八)。 [5] 〈雜阿含經刊定記〉(《內學》第一輯一一六)。 

@[(印順法師)
回復了《雜阿含經》原譯本的次第,全經分五誦,共分五十一相應]

「現在,依漢譯現存本的卷帙次第,確定佚失了的卷數,以及次第錯亂的改正,而推定原譯本的次第,可依五誦而分成多少相應,試敘列如下:

〈五陰誦第一〉

  • (1) 1.──陰(相應)(一)

  • (2) 10.──陰(二)

  • (3) 3.──陰(三)

  • (4) 2.──陰(四)

  • (5) 5.──陰(五)

  • (6) 6.……………羅陀.見(上)

  • (7) 7.……………見(下).斷知

〈六入處誦第二〉

  • (8) 8.──處(一)

  • (9) 9.──處(二)

  • (10) 43.──處(三)

  • (11) 11.──處(四)

  • (12) 13.──處(五)

〈雜因誦第三〉

  • (13) 12.──因緣(上)

  • (14) 14.──因緣(中)

  • (15) 15.──因緣(下).諦(上)

  • (16) 16.──諦(下).界(上)

  • (17) 17.──界(下).受

  • (18) 18.……………舍利弗.目犍連(上)

  • (19) 19.……………目犍連(下).阿那律(上)

  • (20) 20.……………阿那律(下).大迦旃延.阿難(上)

  • (21) 21.……………阿難(下).質多羅

  • (22) 23.(佚)

  • (23) 31.……………天.修證.入界陰.不壞淨(上)

〈道品誦第四〉

  • (24) 24.──念處(上)

  • (25) 25.(佚)──念處(下).正勤.如意足.根(上)

  • (26) 26.──根(下).力.覺支(上)

  • (27) 27.──覺支(下)

  • (28) 28.──聖道分(上)

  • (29) 29.──聖道分(下).安那般那念.學(上)

  • (30) 30.──學(下).不壞淨

  • (31) 41.……………不壞淨(下).大迦葉(上)

  • (32) 32.……………大迦葉(下).聚落主.馬(上)

  • (33) 33.……………馬(下).摩訶男.無始(上)

  • (34) 34.……………無始(下).婆蹉出家.外道出家(上)

  • (35) 35.……………外道出家(下).雜(上)

  • (36) 47.……………雜(下).譬喻.病(上)

  • (37) 37.……………病(下).業報

〈八眾誦第五〉

  • (38) 38.──比丘(上)

  • (39) 39.──比丘(下).魔

  • (40) 40.──帝釋(上)

  • (41) 46.──帝釋(下).剎利(上)

  • (42) 42.──剎利(下).婆羅門(上)

  • (43) 4.──婆羅門(中)

  • (44) 44.──婆羅門(下).梵天

  • (45) 45.──比丘尼.婆耆沙(上)

  • (46) 36.──婆耆沙(下).諸天(一)

  • (47) 22.──諸天(二)

  • (48) 48.──諸天(三)

  • (49) 49.──諸天(四).夜叉(上)

  • (50) 50.──夜叉(下).林

依現存的《雜阿含經》,改正次第,就回復了《雜阿含經》原譯本的次第。表中上一數目,是回復了的原譯本次第,下一數目,是現存本的次第。為了與《相應部》比對觀察,所以不立〈弟子所說誦〉的名目。全經分五誦,共分五十一相應,與近代學者所說,有些出入,所以略加說明。(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:CBETA 2024.R2, Y30, no. 30, pp. b45a06-b49a6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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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《雜阿含經》七誦,五十一相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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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攝事分
   0501契經事
     050101行擇攝第一
     050102處擇攝第二
     050103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
     050104菩提分法擇攝第四
   0502調伏事
     050201總擇攝
   0503本母事
     050301序辯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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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4112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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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陰誦第一(雜含)=行擇攝第一(攝事分)

一 陰相應


六入處誦第二(雜含)=處擇攝第二(攝事分)

二 入處相應


雜因誦第三(雜含)=緣起食諦界擇攝第三(攝事分)

三 因緣相應              

四 諦相應

五 界相應

六 受相應


道品誦第四(雜含)=菩提分法擇攝第四(攝事分)

七 念處相應

八 正斷相應         

九 如意足相應

十 根相應

十一 力相應

十二 覺支相應

十三 聖道分相應

十四 安那般那念相應

十五 學相應

十六 不壞淨相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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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契經事

三、攝事分。云何為事?謂三藏事。(歐陽竟無)

# (1)契經事

初契經事者。有二十四攝契經盡。且說其四。

一者。諸佛語言,九事所攝,為四阿含,展轉傳來,名事契經。

二者。十二分教,除其方廣,名聲聞相應契經。

三者。即方廣分,名大乘相應契經。

四者。五犯聚過,百五十學,名別解脫契經。

如是四經,抉擇其要,於未顯義令極顯了,名摩呾理迦,謂之為擇,亦稱為攝。

如是擇攝。厥有其七。(歐陽竟無)


# (1) 行擇攝

一行擇攝。

行即是蘊。

有其十聚。九十八門。(歐陽竟無)


# (2)處擇攝

二處擇攝。

前有四聚三十六門。

後亦四聚四十七門。(歐陽竟無)


#(3) 緣起食諦界擇攝

三四五六。緣起食諦及界擇攝。

緣起四聚三十一門。

食一聚六門。

諦亦一聚十有二門。

界則三聚二十七門。(歐陽竟無)


# (4)菩提分法擇攝

覺分十聚七十三門。

[#結]

綜而計之。三十七聚。三百有二十門。

群經要義。賅備無餘。欲明經要。當於是處綜覈研求。是為初契經事。(歐陽竟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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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經事,三十七聚。三百有二十門。依前文列舉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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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事分(科目)[與雜阿含經]比對表

01 五陰誦第一=行擇攝
1契經事
1行擇攝(1相應;5卷:1,10,3,2,5)
1 總頌十一門
K01總嗢拕南曰:
1界、2略教、3想行、4速通、5因、6斷支、
7二品、8智事、9諍、10尸無厭、11少欲住。
(按:K表示總嗢拕南;B表示別嗢拕南)

K01-BK01釋界等十一門
別嗢拕南曰:
1界、2說、3前行、4觀察、5果、6愚相、7無常等定、8界、
9二種漸次、應當知10非斷非常、及11染淨。
(#命子題差異#
按:遁倫命名:無常等四決定;
《會編》命名:無常等定)

K01-BK02釋略教授等十一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略教、2教果、3終、4墮數、5三遍智斷、6縛、7解脫、
8見慢雜染、9淨說句、10遠離四具、11三圓滿。
(#命子題差異#
按1:遁倫命名:墮;
《會編》命名:墮數)
按2:遁倫命名:清淨說句;
《會編》命名:淨說句)

K01-BK03釋想行等十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想行(瑜伽論卷85終)、2愚相、3眼、4勝利、5九智、
6無癡、與7勝進、8我見差別、9三相行、10法總等品三後廣。
(#命子題差異#
按1:遁倫命名:清淨說句;
《會編》命名:淨說句。
按2:遁倫命名:無癡住;
《會編》命名:無癡。
按3:遁倫命名:法總等品三後廣;
《會編》命名:法總等品、三。)

K01-BK04釋速通等十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速通、2重自體、3智境界、4流轉、5喜足行、
6順流、7知斷相、8想、9立違糧。10師所作等品後廣。(瑜伽論卷86終)

K01-BK05釋因六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因、2勝利、3二智、4愚夫分位五、
5二種見差別、6於斯聖教等。
(#命子題差異#
按1:遁倫命名:愚位分位有五;
《會編》命名:愚夫分位五。
按2:遁倫命名:於斯聖教等;
《會編》命名:聖教。)

K01-BK06釋斷支等七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斷支、2實顯了、3行緣、4無等教、
5四種有情眾、6道四、7究竟五。

K01-BK07釋二品等十一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二品總略、2-4三有異、5勝解、6斷、7流轉、8有性、
9不善清淨善清淨、10善說惡說師11等別。
(按:
1二品總略、
2 三異中辨第一:內外荷擔
3 三異中辨第二:內外縛
4 三異中辨第三:如來與阿羅漢
5勝解、6斷、7流轉、8有性、
9 不善清淨與善清淨
10善說惡說師
11 苦樂不定)

(#命子題差異#
按1:遁倫命名:三異中辨第一:內外荷擔;
《會編》命名:三。
按2:遁倫命名:三異中辨第二:內外縛;
《會編》命名:(五)。
按3:遁倫命名:三異中辨第三:如來與阿羅漢;
《會編》命名:有異。
按4:遁倫命名:不善清淨與善清淨;
《會編》命名:不善清淨善清淨。
按5:遁倫命名:善說惡說師;
《會編》命名:善說惡說師等別。
按6:遁倫命名:苦樂不定;
《會編》命名:(非定)。

K01-BK08釋智事等四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二智并其事、2樂等行轉變、
3請無請說經、4涅槃有二種。

K01-BK09 釋諍等七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諍、2芽、2見大染、4一趣、5學、6四怖、
7善說惡說中、宿住念差別。
(按:7 善說惡說中宿住念差別)

K01-BK010釋無厭等八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無厭患無欲、2無亂問記、3相、
4障、5希奇、6無因、7毀、8純染俱後。
(#命子題差異#
按1:遁倫命名:毀;
《會編》命名:毀他。)

(#命子題差異#
按1:遁倫命名:少欲住;
《會編》命名:少欲。)
按2:遁倫命名:於四處、生恭敬住、速證無上;
《會編》命名:(恭敬住)。
按3:遁倫命名:三無上;
《會編》命名:(三種無上)。
按4:遁倫命名:二時;
《會編》命名:(見慢)。
按5:遁倫命名:記三第一:五相問記;
《會編》命名:「記」。
按6:遁倫命名:記三第二:三處實記;
《會編》命名:「三」。
按7:遁倫命名:記三第三:二種慰問;
《會編》命名:(問病)。
按8:遁倫命名:有學無學二種差別;
《會編》命名:(學無學差別)。

K01-BK11釋欲住等十八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少欲、2自性3-5等、6-8記三、9似正法、10疑癡處所、
11不記、12變壞、13大師記、14三見滿、15外愚相16-18等。(瑜伽論卷88終)
(按:1 少欲住;
2 自性;
3於四處、生恭敬住、速證無上;
4 三無上;
5 二時;
6 記三第一:五相問記;
7 記三第二:三處實記;
8 記三第三:二種慰問;
9似正法、10疑癡處所、
11不記、
12變壞、
13大師記、14三見滿
15外愚相、
16-18等=16 成就六分;17 二種論;18 有學無學二種差別。)

02 六入處誦第二=處擇攝
瑜伽論
1契經事
2處擇攝(1相應;5卷:8,9,43,11,13)

2 舉頌釋
K01A前半總頌列四門
K01A總嗢拕南曰:
初1安立等、2智、3同等、
最後當知4離欲等。

K01A-BK01列釋安立等八門
別嗢拕南曰:
1安立、與2差別、3愚、4不愚、5教授、
6解脫、7煩惱、8業、皆廣說應知。

K01A-BK02列釋智等十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無智、2智、與3定,4殊勝、5障、6學等、
7著、8無我、9聖道、10二海不同分。

K01A-BK03 列釋同等十門
嗢拕南曰:
1道、2師不同分、3王國、4二世間、
5有為、6遮身行、7堅執、三空性。
(按:
1 道不同分
2 師不同分
3 王國
4 二世間
5 有為
6 遮身行
7 堅執
8 三空性中第一:二種空住
9 三空性中第二:邪正二空
10 三空性中第三:證修二空)

K01A-BK04 頌列離欲等七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離欲未離欲、2問、3因緣、4染路、
5保命、6著處、7等皆廣說應知。
(按: 7 等字)

K01B後半總頌列四門
復次,總嗢拕南曰:
1因同分等、2唯作緣等、
3上品貪等、4後多住等。

K01B-BK01舉一頌別釋因因同等九門      
別嗢拕南曰:
1因同分、2思、3縛、解脫、4相、5觸遍、
6勝解、7護根門、8教9愛、相為後。
(按:
1 因同分識
2 思
3 縛解脫
4 相
5 觸遍
6 勝解
7 護根門
8 教
9 愛相)

K01B-BK02舉二頌別釋唯緣等十二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唯緣、2尋思、3願、4一切種律儀、
5入聖教不護、6勝資糧善備、

7捨所學、8著處、9不善義、10隨流、
11菩薩勝餘乘、12論施設最後。
(按:11 菩薩勝餘乘(八相))

K01B-BK03舉一頌標釋上貪等十二門
復次,嗢[03]拕南曰:
1上貪、2教授、及3苦住、4觀察、5引發、6不應供、
7明解脫、8修、9無我論、10定、11法見、12苦 最為後。

K01B-BK04舉一頌半標釋一住等十四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一住、2遠涅槃、3略說、4內所證、
5辯一切、6智相、7捨所學、8業、9等、

10空、11隨行、12恒住、13師弟二圓滿。
(按: 14 重釋師弟圓滿)

03 雜因誦第三=緣起食諦界擇攝(4相應;5卷:12,14,15,16,17)
瑜伽論
1契經事
3緣起食諦界擇攝(4相應;5卷:12,14,15,16,17)

K01一總頌列六門,以明緣起食諦
總嗢拕南曰:
1立等、2二諦等、以3觸為緣等、
4有滅等、5食等、4最後如理等。

K01-BK01標釋立等十門
別嗢拕南曰:
1立、2苦聚、3諦觀、5攝聖教、6微智、
7思量際、8觀察、9上慢、10後甚深。
(按:
1 立
2 苦聚
3 諦觀
4 重釋諦觀
5 攝聖教
6 微智
7 思量際
8 觀察
9 上慢
10 甚深)

K01-BK02標釋二諦等七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異、2世俗勝義、3法爾、4此作等、
5大空、與6分別、7自作 為其後。

K01-BK03標釋觸為緣等十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觸緣、2見圓滿、3實、4解、5不愛樂、
6法住智、7精進、8生處等為後。
(按:
1 觸緣
2 見圓滿
3 實
4 解
5 不愛樂
6 法住智及涅槃智
7 精進
8 生處
9 猶豫
10 苦惱)

K01-BK04標釋有滅等六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有滅、若2沙門婆羅門、3受智、
4流轉、與5來往、6佛順逆 為後。

K01A -BK05標釋食等六門
1 頌列六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安立、與2因緣、3觀察於食義、
4極多諸過患、5雜染6等 為後。

K01-BK06標釋如理等十二門
1 頌列十二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如理、2攝、3集諦、4得、5相、6處、7業、8障、
9過、10黑異熟等、11大義、後12難得。
(按:
1 如理等
2 解攝門
3 集諦
4 得
5 相
6 處
7 業
8 障
9 過
10 黑異熟等
11 大義
12 難得)

K02B(0.5)半總頌列其三門,別明界釋
復次,總嗢拕南曰:
1總義等、2光等、3受等最為後。

K02B(0.5)-BK01總義等四門
別嗢拕南曰:
1總義、2自類別、3似轉、後4三求。

K02B(0.5)-BK02光等七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三七界相攝、3見想、與4希奇、
4差別性、5安立、6寂靜、7愚夫 後。

K02B(0.5)-BK03受等有二頌
K02B(0.5)-BK0301初一頌九門      
復次,嗢拕南曰:
1自性、與2因緣、3見、4染、5數取越、
6轉差別、7道理、8寂靜、後9觀察。

K02B(0.5)-BK0302第二頌七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受生起、2劣等、3諸受相差別、
4見等為最勝、5知差別、6問、7記。
(按: 6 請問
7 記別)

04 道品誦第四=菩提分法擇攝(10相應;6卷:24,26,27,28,29,30) 
瑜伽論
1契經事
4菩提分法擇攝(10相應;6卷:24,26,27,28,29,30) 

1 總頌十門
K01總嗢拕南曰:
1念住、與2正斷、3神足、及4根、5力、
6覺、7道支、8息念、9學、10證淨為後。

K01-BK01標釋四念住四別頌
K01-BK0101標釋四念住中--沙門等八門
別嗢拕南曰:
1沙門、2沙門義、3喜樂、4一切法、
5梵行、6數取趣、7超、8二染為後。

K01-BK0102標釋四念住中--安立、邊際、純等五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安立邊際純、及3如理緣起、
3修時障自性說、4斷、5起修後。

K01-BK0103標釋四念住中--諸根等六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先諸根、2愛味、3前後有差別、
4取相、及5諸纏、6大果利 為後。

K01-BK0104標釋四念住中--邪師等八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邪師、2住雪山、3勸勉、4繫屬淨、
5漸次、6戒圓滿、7穗、8成就為後。

K01-BK02-03 標釋四正斷、四神足、勇等八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勇、2力、3修等持、4異門、5神足後。

K01-BK04標釋五根、安立等四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安立、2所行境、3慧根為最勝,
當知後安住、4外異生品等。

K01-BK05標釋五力、思擇等六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思擇、2覺慧等、3國等及諸王、
4阿羅漢、5有學、6質直最為後。

K01-BK06標釋七覺分、立等八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立、2差別、3食、4漸次、
5安樂、6住、7修居後。

K01-BK07 標釋八正道支、內外力等四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初1內外力、2清淨差別、
3異門、4沙門後婆羅門。

K01-BK08 標釋息念、障隨惑尋等八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1障隨惑尋等、2果、3欲、4細、5身勞、
6學住、及7作意、8智無執 為後。

K01-BK09 標釋學、尊重尸羅等五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初1尊重尸羅、2清淨戒圓滿、
3現行、4學勝利、5學差別為後。

K01-BK10 標釋證、證淨初安立五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證1淨初安立、有2變異為先、
3天路、4喻明鏡、5記別最居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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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調伏事

=總擇攝

次調伏事者,四種經外,或阿含外,世尊所說別解脫經,廣作問答,輾轉傳來,名毗柰耶摩呾理迦。 (歐陽竟無)

一聚。十有一門。是為次調伏事  (歐陽竟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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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伏事 ,一聚。十有一門。依前文列舉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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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頌列十一門

此毘柰耶摩怛理迦總相少分,我今當說。

嗢拕南曰:

1利、2聚、3攝、4隨行、 5逆順、6能寂靜、

7遍知、8信9不信、10力等為其後。


02標釋十一段

1 利

2 聚

3 攝

4 隨行

5 逆順

6 能寂靜

7 遍知

8 信不信

9 五力

10 五人品類差別

11 三種邪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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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利

(1)廣解

(2)略釋

2 聚

(1)五種罪聚

(2)四種還淨

(3)十五種煩惱

<1>事重過失、

<2>猛利纏過失

<3>匱乏不喜足過失

<4>他所譏嫌過失

<5>無淨信者倍令不信、有淨信者令其變異過失

<6>多諸財寶、多諸事業過失

<7>染著過失

<8>惱他過失

<9>發起疾病過失

<10>障往善趣沙門過失

<11>於應避護不正避護、不應避護而反避護過失。

<12>不應為依反與為依、應與為依而不為依過失

<13>於應恭敬而不恭敬、不應恭敬而反恭敬過失

<14>於應覆藏而不覆藏、不應覆藏而反覆藏過失

<15>於應習近而不習近、不應習近而反習近過失

3 攝

(1)性罪

(2)遮罪

(3)制

(4)開

(5)行

<1>有犯

  [1]釋

  [2]由四因緣故,犯所犯罪

[2-1]無知

[2-2]放逸

[2-3]煩惱盛

[2-4]輕慢

[3]由五因緣,當知所犯、成下中上三品差別

[3-1]自性

[3-2]毀犯

[3-3]意樂

[3-4]事故

[3-5]積集

<2>無犯

<3>還淨


4 隨行

(1)安住

(2)居處

(3)所依

(4)受用

(5)羯磨


5 逆順

(1)解違逆學法

<1>障礙

<2>像似正法

<3>惡友

<4>愚戇煩惱熾盛

<5>宿世資糧其力薄弱

(2)解隨順學法


6 能寂靜

(1)略解

(2)廣解

<1>共住解易

<2>斷

[1]處所圓滿
[2]教導圓滿
[3]正行圓滿

[4]資糧圓滿

[4-1]第一宿所作福相果勝利

[4-2]第一宿所作福相果勝利

[4-3]第一宿所作福相果勝利

[4-4]第一宿所作福相果勝利

[4-5]第一宿所作福相果勝利

<3>五種斷支

<4>敬事

<5>滅諍

[5-1]次第解七毘尼

[5-1-1]現前毘尼

[5-1-2]憶念毘尼

[5-1-3]不癡念毘尼

[5-1-4]自言毘尼

[5-1-5]多人語毘尼

[5-1-6]罪處所毘尼

[5-1-7]草覆地毘尼

[5-2]四諍四滅相對以辨

[5-2-1]四諍

[5-2-2]四滅


7遍知

(1)事遍知

(2)罪遍知

<1>遍知犯罪因緣

<2>遍知犯罪等起

<3>遍知所犯罪事

<4>遍知犯罪加行

<5 >遍知犯罪究竟

(3)補特伽羅遍知

(4)引攝義利遍知

(5)損惱遍知


8 信不信

(1)信

<1>尸羅圓滿

<2>正見圓滿

<3>軌則圓滿

<4>淨命圓滿

<5>遠離展轉?諍圓滿

(2)不信


9 五力

10 五人品類差別

11 三種邪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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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本母事

三本母事者,對法能生餘二要義,名為本母。

先標名敘,後釋名辯,稱敘辨攝,

此有一難,經律抉擇,即為論藏。

更無別稱摩呾理迦,即有一釋,

然因略攝轉滅染淨雜說法故,建立分別法相磨呾理迦。

初略二門,流轉雜染二十二事,還滅清淨十有九事,

後廣八門,如是一聚,又有六門,更十八門,如是一聚,

是為次本母事。

如是所攝三藏諸事,是為攝事分。 (歐陽竟無)

1.初略二門。流轉雜染二十二事。還滅清淨十有九事。(歐陽竟無)

2.後廣八門。如是一聚。(歐陽竟無)

3.又有六門。更十八門。如是一聚。是為次本母事。(歐陽竟無)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本母事,依前文列舉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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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01前一頌列二門

我今復說分別法相摩怛理迦。嗢拕南曰:

要由餘、釋餘; 非即此、釋此。

於前略序事, 自後當廣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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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由二相,應知建立分別法相摩怛理迦。

一者、先略序事;

二者、即依如是所略序事,後當廣辯。

----

1.初略序事二門

  1.1明略序流轉雜染品事(流轉雜染二十二事)

云何流轉[T30, p878b15]雜染品事?

1謂六識身自性、所依、所緣、助伴事;

2若蘊、界、處事;

3若諸緣起、處非處事;

4若三受事;

5若三世事;

6若四緣事;

7若諸業事;

8若煩惱事;

99若三界事,謂欲界等;

10若十有事,謂欲有、色有、無色有、那落迦有、傍生有、鬼有、天有、人有、業有、中有,由別離欲、善趣、惡趣、招引、趣向,有差別故;

11若十一識住事,謂四識住與七識住總合說故;

12若九有情居事,如經廣說;

13若五趣事;

14若四生事;

15若四入胎事;

16若四得自體事;

17若四食事;

18若四言說事;

19若四法受事;

20若四顛倒事;

21若苦諦事;

22若集諦事。

如是等類,名為略序流轉雜染品事。

 1.2略序還滅清淨品事(還滅清淨十有九事)

云何還滅清淨品事?

1謂滅諦事,

2若道諦事,

3若三摩地事,

4若諸智事,

5若此所引諸功德事,

6若七正法事,

7若七正作意觀察事,

8若三十七菩提分法事,

9若四[T30, p878c1]行迹事,

10若四法迹事,

11若奢摩他、毘鉢舍那事,

12若四修定事,

13若三福業事,

14若三學事,

15若四沙門果事,

16若四證淨事,

17若四聖種事,

18若三乘事,

19若四門記事。

如是等類,名為略序還滅清淨品事。

如是等事廣辯建立,隨其所應,如前所說彼彼地中及諸攝分應知其相。

2.廣辯略序事八門

     =2.後廣八門。如是一聚。(歐陽竟無)

1 建立有非有異非異性差別
2 建立界地差別
3 建立時分差別
4 建立方所差別
5 建立相續差別
6 建立分位差別
7 建立品分差別
8 建立道理差別

3.又有六門。更十八門。如是一聚。是為次本母事。(歐陽竟無)


K02頌列六門
1 頌列六門
復次,嗢拕南曰:
初1聚、2相攝等、 其次3成就等、
4自性等、5因等、 後6廣說地等。

2 長行釋六段
1 聚
2 相攝等
3 成就等
4 自性等
5 因等
6 廣地等(二頌十八門)

廣說地等。嗢拕南曰:
初1諸地、2諸依、 次3諦、4智、5加行、
6三摩地、7根、8道、 9對治、10行、11修習、
12有漏無漏法、 13諸果、14諸因、15緣、
立16補特伽羅、 後17遍知、18究竟。

   長行釋二頌十八段
6.1 諸地
6.2 諸依
6.3 諦
6.4 智
6.5 加行
6.6 三摩地
6.7 根
6.8 道
6.9 對治
6.10 行
6.11 修習
6.12 有漏無漏法
6.13 五果
6.14 十因
6.15 四緣
6.16 補特伽羅
6.17 遍智
6.18 究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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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文獻:〈瑜伽師地論解題〉
——原版:歐陽竟無 編《瑜伽師地論敘》1917,南京︰金陵刻經處出版。現收錄於《瑜伽師地論 第0冊》台北︰正昌公益文教基金會編印,1985,pp.27-130。及《新排精教本瑜伽師地論》台北: 新文豐出版公司印行,1999,pp.22-47
)